在重庆开州区,一场令人咋舌的网吧“盗版”大戏正在上演。两名收银员与网管勾结,巧妙地玩转计费系统,两年间竟将网吧90万的上网费收入囊中,手段之高明,令人瞠目结舌。
不久前,这起惊人的职务侵占案终于水落石出。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邓某、李某和刑某,均来自开县一家网吧。邓某和李某均为90后,在网吧担任收银员,而刑某则是一位27岁的网管,负责网吧的日常电脑维护。
90万上网费不翼而飞
2014年8月,负责管理网吧收费软件账户和密码的员工贾某发现,上网记录竟有人恶意删除,费用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经过清查,网吧老板发现,被删除的上网费用高达90万元。开县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先后抓获了邓某和李某,而刑某则在接到警方电话后,主动投案自首。
网管破解密码,收银员删减记录
刑某到案后交代,他利用一款网络软件盗取了网吧收银电脑的密码,并将其告知给邓某。邓某得知后,便通过删除上网人员上网记录的方式获利,并每月给予刑某1200元好处费。邓某还交代,他与李某一起,通过删减上网人员上网记录,每月共同获取赃款,并从中拿出一部分给予刑某好处费。
长达2年的“盗版”生涯
李某则交代,他通过邓某得知刑某提供的网吧收费软件密码,并在近2年时间内与邓某一起,通过删减上网人员上网记录获利,每月与邓某一同付钱给刑某。案发后,开县警方对网吧电脑硬盘进行数据固定与分析,发现邓某和李某在2012年12月29日至2014年8月12日期间,非法占有金额分别为443750.30元和455625.50元。2016年,开县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开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侵占90万,分给网管2万
开县法院审理查明,邓某和李某均为开县某网络会所收银员。刑某非法获取网吧后台管理密码后,与邓某商议,让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删除上网人员上网记录的方式将网吧的网费非法占为己有,并给予刑某一定好处。邓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伙同李某。经鉴定,邓某和李某分别非法占有金额443750.30元和455625.50元,二人共同分给刑某2万余元。案发后,李某退赔被害人损失9万元,邓某退赔4万元,刑某退赔27300元。
3人均被判职务侵占罪并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李某系共同犯罪,二人非法占有金额899375.8元,被告人刑某在被告人邓某个人非法占有范围内与被告人邓某共同犯罪,其犯罪金额为443750.30元,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被告人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刑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责令被告人邓某、李某刑某退赔受害单位损失。